一、四条硬性条件
| 条件 | 具体要求 |
|---|---|
| 缴存时间 | 申请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(含)以上,且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(已离退休的,离退休前曾缴存过即可) |
| 购房资格 | 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,贷款用于支付所购住房房款 |
| 名下无未还清公积金贷款 | 夫妻名下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(含政策性贴息贷款) |
| 贷款记录与住房情况 | 夫妻名下已有贷款记录(商贷+公积金贷)及本市住房情况,需符合套数认定要求 |
二、套数认定:新政放宽了
2026年8月起,在本市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的本市缴存人家庭,当前已结清公积金贷款的,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——过去"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两次"的限制取消了。也就是说,只要结清,就能再贷。
另外有个容易忽略的细节:离婚日期在2017年3月24日(含)以后的,离婚一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,按二套房政策执行(利率、额度都按二套走)。
三、额度与期限(决定你能贷多少、多久)
额度按缴存年限核定:1人缴存每满1年20万、夫妻均缴存每满1年40万,首套最高120万/夫妻240万,符合条件还可上浮(单人最高180万、夫妻最高340万)。期限最短1年、最长25年,按年龄和房屋剩余使用年限取短者确定。
还款能力也要过:按等额本息计算的月还款额不得超过月收入的60%。提取公积金不会影响贷款额度(北京不按余额核定额度),不必为了贷款刻意留着余额不提。
条件自查拿不准、或有过拒贷经历想评估能否再申请,可以免费咨询:15010644490(微信同号),前期零费用、办不了直说。